发文标题: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西安海关关于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国税发[2003]69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7
实施时间: 2003-4-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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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3]15号)的要求,自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启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并依据该系统报关单"证明联"
  电子数据申报办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为确保此项工作在我省的顺利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的运行畅通,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西安海关联合成立"陕西省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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