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做好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3]7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8
实施时间: 2003-5-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9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机构:
  为防止“非典型肺炎”的传播扩散,进一步做好在“非典”防治期间纳税申报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间做好纳税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1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本着对纳税人和办税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做好纳税申报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病工作,为纳税人和办税人员提供清洁、安全、可靠的办税环境,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严防办税场所的交叉感染。
  二、在申报期间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做好优质服务的同时,加强与纳税人的联系,错开上门申报时间,安排纳税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