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二00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5]34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31
实施时间: 2006-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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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抓好二OO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主体、规范程序、优化服务、提高质量”的汇缴工作思路以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00五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所得税管理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纳税人在汇算清缴工作中自行计算、自行申报、自行缴纳的法律责任,统一规范汇算清缴的程序和工作流程,优化税务机关在汇算清缴工作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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