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机关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2]17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13
实施时间: 2002-11-1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88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全省国税系统机关安全管理工作是国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各级国税机关和全体国税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为了切实抓好全省国税系统机关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机关安全和国税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全国税务系统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各级国税局统一领导本级国税机关及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把安全管理工作排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齐抓共管,逐级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二条 机关安全管理是......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