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完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陕劳社发[2004]5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4-1-5
实施时间: 2004-1-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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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完善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确保各项再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完善和调整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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