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综[2006]2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1-4
实施时间: 2006-1-4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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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物价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我省家禽业造成的影响,扶持家禽业发展,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家禽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明电[2005]2号)精神,决定自2005年1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通过公路、铁路、水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铁路建设基金。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全额免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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