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市政府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大地税发[2006]103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6
实施时间: 2006-7-6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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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的通知》(大政发[2006]61号)精神,确保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了全面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工作,市局成立了以刘宪茹局长为组长,刘文贵副局长为副组长,刘文彬、管述元、孙学军、孙承庭、张星慧、邹林、苗春波为成员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产与行为税管理处邹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苗春波、张大鹏、温晓杰,负责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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