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2]10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7-1
实施时间: 2002-7-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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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适应分享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中小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尤其是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中小企业数量不断增多,加强和规范对中小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越来越重要。对中小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加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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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四条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4
实施时间:200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