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改进流转税有关审批项目申请审批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2]9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21
实施时间: 2002-6-21
失效时间: 2011-7-1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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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进一步规范、简化流转税审批项目的申请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变职能 优化服务 实现国税工作全面提速的意见》(鲁国税发[2002]43号)要求和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02年7月1日起,流转税有关项目的审批形式由文件审批改为表格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按规定需要报经批准,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流转税的减税、免税和税收返还的企业或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均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具体审批项目包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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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4
实施时间:2007-9-24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19
实施时间:20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