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函[2006]122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1
实施时间: 2006-12-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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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仍使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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