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金税工程协查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2]5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29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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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山东省金税工程协查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税务机关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切实将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各地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管理工作规程
  为了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效率,发挥协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协查系统)的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管理办法》、《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暂行管理办法》及《金税工程稽查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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