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进行评估认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5]241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31
实施时间: 2005-5-31
失效时间: 2010-1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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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省局决定对全省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征收方式进行一次评估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门配合。各级税务机关要将房地产企业征收方式认定工作做为一项重要性工作进行,切实加强领导,税政、征管、稽查等部门配合,确保认定质量。
  二、房地产企业征收方式认定工作,从 7月份开始,7月30日前完成。具体认定工作按省局《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进行。
  三、为及时掌握房地产企业税源变化和管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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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和部分废止或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3
实施时间:20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