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财政局关于对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4]26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24
实施时间: 2004-3-2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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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2002年8月完成了与北京天客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重组改制,重组后的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申报纳税。2003年2月27日,我局与北京市财政局以京国税函[2003]120号《关于对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对重组后的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新组建的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起(税款所属)在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申报缴纳增值税。由于京国税函[2003]120号文件主送单位仅为崇文区、朝阳区和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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