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营[2004]16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8
实施时间: 2004-4-8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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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国函[1994]89号),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以及“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开发区内的城市建设”。鉴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并经商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意,现就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依法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问题明确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自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成立之日始,区内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适用统一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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