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工[2007]11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8-22
实施时间: 2007-6-7
失效时间: 2017-10-19
法规类型: 安全生产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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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安全监管局:
  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粤府[2004]122号)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369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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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财法[2017]22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7-10-19
实施时间:2017-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