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0]4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1
实施时间: 2000-1-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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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昌、景德镇、九江、赣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27号 )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城市商业银行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之和占所有者权益(扣除未分配利润)的比例超过50%的,应报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凡未经省国家税务局批准的,对超过部分提取的折旧,一律要进行纳税调整,不得在税前进行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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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省局补充规定第二条以及总局规定第五条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发[2007]140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6
实施时间:20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