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银行代征个体工商户有关税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5]7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2-1
实施时间: 2005-2-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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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做好市场外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地方各项税费的征收工作,根据平稳交接、维持征收方式不变及方便纳税人的原则,我局采取委托北京银行、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代征方式征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签订委托代征税费协议的具体操作方式
  由市局与北京银行、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签订《关于委托代征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地方各税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各局根据《框架协议》规定的基本内容与各区县牵头行(区县联社)签订《委托代征税费协议书》。《委托代征税费协议书》的具体格式及内容,各局可参考《委托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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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二条第一款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