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2]34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2-26
实施时间: 2002-2-26
失效时间: 2007-7-6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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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江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努力实现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及经营软环境的意见》(赣府发[2001]23号)及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现提出在全省国税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树立重商、亲商观念
  1、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树立重商、亲商观念,增强税收服从、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江西经济发展,积极发展江西开放型经济的需要,是实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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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发[2007]140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6
实施时间:20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