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增值税审核评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1]22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23
实施时间: 2001-10-1
失效时间: 2007-7-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25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增值税审核评税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全省税政研讨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附属文书另行下发),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汇报。

  江西省增值税审核评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提高纳税申报质量,增强税务机关的监控力度,堵塞税收管理漏洞,强化稽查选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发[2007]140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6
实施时间:20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