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1]28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24
实施时间: 2001-10-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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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2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江西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业经全省金税工程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从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省局下发的《 江西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赣国税发[1995]661号)同时废止 。

  江西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称防伪税控系统)的顺利推行和正 常运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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