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缴库和会统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1]14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3
实施时间: 2001-7-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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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性收费缴库和会统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发[2001]5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国税系统税务登记证费和发票工本费(以下简称“两费”)收入的有关缴库和会统核算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01年7月1日起,以现金方式收取“两费”收入的征收单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关于票款结报的期限和额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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