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渝府发[2007]11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9-5
实施时间: 2007-9-5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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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不断完善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结合重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实际需要,市政府决定,在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基础上,开展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
  一、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意义
  自2000年以来,我市相继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使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目前,上述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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