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人员涉税违规违纪若干问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1]14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29
实施时间: 2001-6-29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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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人员涉税违规违纪若干问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各级国税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站在整顿和规范税收工作秩序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的内容和意义,吃透《规定》的精神,逐条逐句进行研究讨论,并结合如何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大讨论及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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