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三级市场计税金额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函[2007]31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27
实施时间: 2007-9-27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6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为了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堵塞管理漏洞,防止买卖双方通过订立虚假合同不如实申报缴纳有关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