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企业档案查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07]31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8-10
实施时间: 2007-8-10
失效时间: 2009-8-10
法规类型: 工商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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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工商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准省工商局后勤保障中心企业档案查询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闽工商综[2007]71号)收悉。为快捷、便利的为社会提供各类企业档案查询服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你局后勤保障中心自筹资金建立了登记企业档案资料电子查询系统。我局曾于2006年6月以闽价[2006]服233号复函核定了你局后勤保障中心档案查询服务试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从试行一年来的情况看,社会整体反映良好。鉴于闽价[2006]服233号复函试行期已满,根据《价格法》及《福建省定价目录》的有关规定精神,经研究,现重新核定你局后勤保障中心档案查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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