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黔价费[2007]3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2-15
实施时间: 2007-3-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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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贵州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调整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黔财会[2006]29号)收悉。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至今已开展十一年了,为提高我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由于考试科目从三科减少为两科,同时考试相关费用的增加,加大了考试成本支出,为保证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575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调整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标准及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共二科)。用于支付命题、试卷印制、运输及保管、组织报名、考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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