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办[2007]3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7-16
实施时间: 2007-8-15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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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7]19号)文件中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联系,以便适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真实反映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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