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各级国家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政办[1994]3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1994-7-11
实施时间: 1994-7-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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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各级国家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1994]34号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一日)
  现将《河南省各级国家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机构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实施。
  实行分税制和组建两个税务机构,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加强宏观调控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通知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觉从大局出发,统筹兼顾,周密部署,互相配合,严肃纪律,积极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我省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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