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劳社部发[2007]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07-1-18
实施时间: 2007-1-1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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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厅(局):
  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中心,在不断规范和完善省级调剂金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的开展。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精神,加快实现省级统筹步伐,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省级统筹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是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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