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农[2006]1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6-3-14
实施时间: 2006-3-14
法规类型: 耕地占用税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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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财政局、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了有利于加强税收的统一管理,实现房地产税收征管一体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征求〈关于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税办函[2005]790号),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职能划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对市财政局《关于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问题的请示》的批示,决定自2006年5月1日起,由财政部门承担的契税、耕地占用税(以下简称“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地方税务部门征管。此次职能划转只涉及征管业务,不涉及人员划转问题。
  二、各区县财政局、地税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两税”征管职能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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