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采[2005]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5-8-23
实施时间: 2005-8-2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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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制定的《天津市政府采购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天津市政府采购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政府采购监督员是指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聘请的以独立身份对政府采购招标、谈判、询价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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