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农综[2003]7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3-10-13
实施时间: 2003-10-13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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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提高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竣工项目验收工作,根据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2]13号)和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发字[1999]1号)等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市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暂行办法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天津市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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