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200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7]15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2
实施时间: 2007-10-22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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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地税机关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积极推进首次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国排名中:申报人数第8名、超目标任务幅度第2名、补征税款第6名,受到了总局的表彰。截至2007年4月2日自行纳税申报期结束,我省共受理200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人数43827人,申报年所得总额71.94亿元,已缴税额9.51亿元,补缴税额1.15亿元,人均申报年所得额16.41万元,人均缴税额2.43万元。
  首次开展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时间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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