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地税发[2004]88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28
实施时间: 2004-5-28
法规类型: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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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市局依照现行有关规定,拟定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问题》,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关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问题。根据川税发(1993)146号、成府函(2003)65号文的规定,房产税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城镇近期规划确定。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税范围,应按照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规划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对房产评估后需报上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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