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及土地转让财产行为税管理的意见
发文文号: 川地税函[2004]9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7
实施时间: 2004-4-7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55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省委、省政府实施“三个转变”和经营城市战略以来,我省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土地交易量持续增长,为税收提供了良好的水源基础。但是实施“三个转变”和经营城市战略是一种新的经营历年,给税收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目前,在税收征管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些地方对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水源不清,征管不力。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三个转变”和经营城市战略的决定,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增加收入、公平税负,现根据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的财产行为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