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成都航发工具装备公司2006年度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成国税审[2007]21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29
实施时间: 2007-4-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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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成华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成都航发工具装备公司2006年度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成华国税发[2007]52号)收悉。经审核,该企业申请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5910886.55元,其中存货5827001.07元,坏账损失83885.48元,符合《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同意该企业2006年度税前扣除财产损失5910886.55元。此复。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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