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普通发票代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1]10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5-14
实施时间: 2001-5-14
失效时间: 2007-9-2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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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
  随着计算机应用在我省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日益普及,以及普通发票抽奖和网上发票信息查询等工作的开展,现行的由汉字、数字、字母以及符号等组合而成的普通发票字轨已不能满足发票管理及整个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为充分利用计算机系统加强对普通发票的管理,省局决定统一全省普通发票代码编制规则。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发票代码的内容及编制规则
  普通发票代码由国税机关码、行政区域代码、年份代码、发票种类代码、文字版代码、联次码和批次码等组成,共17位。从左至右按照下列顺序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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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4
实施时间:2007-9-24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现行有效的增值税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19
实施时间:20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