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做好财政经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建[2007]17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7-5-10
实施时间: 2007-5-1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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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多年来,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在财政经济建设的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强化财政管理职能、明确工作范围、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发挥各专员办协助做好财政经济建设工作的作用,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专员办财政管理职能,进一步重视财政经济建设各项管理工作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预算管理、国库支付制度等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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