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流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5-30
实施时间: 2007-5-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36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经贸委,乌昌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经贸委(商务局),自治区各有关企业:
  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村流通的商品质量,更好地为“三农”服务,根据自治区党委新党发[2007]1号文件的规定,决定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流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流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流通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流通市场基础
  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按照《国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