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色轻工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财建[2007]5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4-16
实施时间: 2007-4-1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44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经贸委,各地、州、市财政局、经贸委(经委):
      为了支持我区特色轻工产业加快发展,规范特色轻工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我们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色轻工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色轻工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色轻工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