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细化部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执行口径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二字[2006]113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28
实施时间: 2006-11-28
失效时间: 2011-4-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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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现将部分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执行口径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财产损失的税前扣除
  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项财产损失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实行税前扣除。
  (一)申报扣除与审批扣除
  1. 申报扣除范围
  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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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发文文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4-20
实施时间:201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