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2006]15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26
实施时间: 2006-9-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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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1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指导意见》,是在总结近年来各地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各级地税干部要认真学习,充分领会。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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