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颁布《江苏省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服[2007]29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7-9-12
实施时间: 2007-9-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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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服务者和被服务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研究,重新制定了《江苏省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现予颁布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收费方式。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务收费由原“基价+空车行驶费+重车行驶费”,改为“基价+作业费”。取消原清障服务收费中的“空车行驶费”。
  二、明确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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