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费[2006]45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发文时间: 2006-12-21
实施时间: 2007-1-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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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卫生局:
  为推进我省城市社区医疗机构的发展,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引进竞争机制,加强管理,规范价格行为,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社区  价格  办法  通知
抄 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省政府;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城市社区卫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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