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公布在宁省管医疗机构单病种限价水平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费[2007]4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发文时间: 2007-2-7
实施时间: 2007-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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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管医疗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卫办[2006]6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精神,在各单位上报的基础上,经审定,现将在宁省管医疗机构部分单病种限价水平下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医疗机构按照《指导意见》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选择相应的病种,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医疗机构所选病种的实际限价,应在省定的限价水平内,以单病种临床路径为依据,按低于本单位该病种前三年实际平均费用水平5%-10%测定。具体限价水平报省物价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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