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积极宣讲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函[2004]5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5-18
实施时间: 2004-5-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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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水平,省局决定6月份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宣讲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活动(主要对象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为便于各地开展好这项活动,省局将国家制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及其主要内容摘编一并印发,供各地在编写宣讲材料时参考。为确保实效,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企业所得税是优惠政策比较集中的税种,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我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的新形势下,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一次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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