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处理问题的意见
发文文号: 冀地税发[2001]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9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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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为进一步完善营业税政策,加强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省局对各地反映比较突出的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在国家未作出具体规定之前,请暂按此原则执行。
  一、关于安装工程作业营业额确定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反之,其营业额不包括设备的价值在内。为便于基层掌握执行,对纳税人从事“建筑业”税目中的安装工程劳务的,凡安装合同总金额中包含设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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