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统一全省地税发票代码号码式样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05]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0
实施时间: 2004-1-10
失效时间: 2011-9-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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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为适应新形势下发票管理的需要,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管中控制税源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规范全国发票代码的通知,结合JTAIS上线运行的实际情况,省局决定对全省地税发票的种类、式样以及编码规则进行重新调整、规范和统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税发票的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
  (一)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发票分类代码为12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排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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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7
实施时间:201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