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发文文号: 国务院令第427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04-11-30
实施时间: 2005-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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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已经2004年11月5日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00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第一条 为了纠正财政违法行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规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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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中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发文文号:国务院令第588号
发文部门:国务院
发文时间:2011-1-8
实施时间: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