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01]2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监察局
发文时间: 2001-6-5
实施时间: 2001-6-5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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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监察局,各国有集团(控股)公司:
  为了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部监控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委派财务总监的单位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天津市财政局和天津市监察局反映。
  附件:天津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
  天津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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